市場邊上有小貨車賣捲餅。
可是我從沒買過。其實就是類似沙威瑪,一大串各式雞肉羊肉搭疊起來,在火網邊上自動旋轉燒烤,表層的肉熟了後,用一柄長刀削下,然後用小金屬鏟子鏟起,夾進薄餅裡喫。
這天中午懶得煮飯,也是好奇這家捲餅好不好喫,我上前去打算買一個當午餐。賣餅是個年輕人,問我要甚麼醬汁:暗紅色的阿拉伯辣醬,白綠色的薄荷醬,奶黃色的美乃滋,鮮紅色的番茄醬。我有點舉棋不定,年輕人說了:你也可以甚麼都不加喔,味道也是不錯的。
最後這句:"甚麼都不加,味道也不錯"讓我忽然想到甚麼。
最近多元成家法案引起的對立與爭論。
大概是我最近太多心緒在關注這個議題上了,這個醬汁選擇彷彿很有暗喻:你可以選擇甚麼樣的醬汁讓捲餅符合你的口味。當然,也可以不要。可是沒有人可以逼我只能選哪種醬汁,或是強迫我接受哪種醬汁最合我的口味。
選擇的自由,其實就是自由的選擇。你愛的醬不是我愛的,你的神不是我的神,你的信仰不是我的信仰,但是我尊重你的選擇。同樣的,也要求你尊重我的選擇。這是個非常簡單的道理,卻事關一個民主法治與自由的基本價值。
在這一波辯論中,以宗教為中心組成的護家盟表現得最糟糕,愚蠢的邏輯,落伍的論述,蠻橫的姿態,最糟糕的是:其表現完全違背他們宣稱的宗教信仰與價值。
亂倫,性解放,淫穢,說穿了,就是幾百年前愚弄群眾,打擊異教的老梗:先妖魔化對方取得迫害的正當性,然後再予以打壓。在這樣幼稚可笑的低智邏輯外,我看不到有更深刻的論述。我看到的是,那些滿嘴宣揚愛,真理,寬容,和平,一舉一動包裝的卻是攻擊,仇恨,偽善,暴力,並以正義之姿,自以為是。
帶著一個神的面具,後面的嘴臉,醜陋不堪,令人厭惡。
所有這些被用來刻意醜化同志的議題,在歐洲早被討論超過至少二三十年了,這些人就算不識字不讀書,也看看這兩天的新聞吧:英國伊莉莎白二世為大戰期間定罪逼死破解納粹德軍密碼的同志數學家Alan Turing公開道歉並以除罪。
荷蘭從1980年開始爭取同志婚姻合法,2000年通過,至今十幾年了。連天主教信仰最濃厚的國家葡萄牙西班牙也都承認了。法國今年剛通過同婚姻法,所有曾被質疑的問題後來證明都是反對者捏造出來汙衊對方的想像。法國同性婚姻立法後到現在,7000對同性婚姻,只占所有婚姻的4%,社會沒有因此大亂,家庭倫理沒有崩潰,世界末日也沒到來。荷蘭西葡等人的日子照過,沒人管你喜歡男生女生,管你有無結婚生子,幸福不幸福是每個人的事,可是每個人都有追求的權利。
抹黑同志中表現得最精采也最駭人的是那位正夯的女牧(巫)師郭美江,其語言思維,連語氣口吻都跟中世紀巫師如出一輒。她的同性戀會傳染的理論,其愚蠢的等級相當於幼稚園時隔壁的小女生斬釘截鐵地告訴我,男生女生手牽手會懷孕一樣。只是幾百年前還可以妖言惑眾,操弄一下沒受過教育的愚夫蠢婦,現在只剩可笑可憐。對我來說,是台灣今年最大的笑話,可是這個笑話後面充滿了無知,愚蠢,荒謬,幼稚。笑一下之後,讓人倍覺悲憐。沒有思辨能力,即使讀的是聖經,牧師巫師只是一字之別。有這樣的傳道者,也難怪有日月明功那樣的悲劇發生。
網路上有人將這位MCMJ女牧師將同志妖魔化的言論做成混音舞曲版,取悅大眾。據說上周末還在台北的Funky播放。朋友來信說:將吐來的口水化成一朵花,不也很漂亮?(咦?這句話怎麼有點像那句人家打你右臉的宗教名言?)
同性戀是違反自然?違反甚麼"自然"?婚姻其實是最不"自然",因為生物界裡根本沒有這回事。
數百隻工蜂伺候一隻女王蜂是自然;誰說父性社會比母性社會自然?牡蠣最不"自然"了,牠們不僅沒有婚姻,也沒有雌雄的差別,繁殖的方式是遇到對方是哪一性時,自動將自己轉性,以便交配繁殖。螳螂交配後,母螳螂還要把公螳螂吃掉。還有啊,如果圓仔出生後,不馬上把她和爸爸團團分開,可能會被她爸爸吃掉喔。這些才是"自然",好不好?
同性戀不正常,是變態?而幾百年前,太陽繞著地球轉,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是公認的"正常";女人裹小腳是"正常";男人有三妻四妾是"正常",將異教徒活活燒死或是釘上十字架當時也都被視為"正常"。可是,感謝上帝,感謝老天,這些我們現在知道都是宗教的傲慢,性別的歧視,社會的不平等造成的無知與變態。
現代婚姻早就不再是為了傳宗接代(不然乾脆立法:1. 沒有生育能力的,不准結婚。所以年過五十以上的也要通過男子精蟲夠多夠有力女人要有健康卵子的健檢;2. 結婚數年後沒有生育的夫妻自動被迫離婚...等 ),許多人結婚是為了一起生活,為了打造兩人的未來,保障幸福,中間無關子嗣。
你喜歡的歌星主持人,幫你治病的醫生,超市算帳找錢的收銀員,夜市賣好喫的肉圓烤番薯的攤販,開車戴你上班的公車計程車司機,曾給你醬油雞蛋救急的鄰居,或是幫你收包裹郵件的大樓管理員,教堂教會裡的牧師修士,都可能是同性戀。
他(她)也可能跟你我很不一樣,是曠世天才,譜出動聽的【天鵝湖】【悲愴交響曲】的音樂家,寫出【孽子】【台北人】的文學家,編出【流浪者之歌】【渡海】的舞蹈家,為天主教教廷的西斯汀大教堂畫出【創世紀】和【最後的晚餐】,雕出大衛像的藝術家,拍出偉大的【威尼斯之死】影片的導演,或是將【郭德堡變奏曲】彈得動人心弦的鋼琴家。
你認識的不認識的,都可能是同性戀。你聽的音樂,讀的書,看的電影,欣賞的畫,讓你的生活生命多彩豐富,無限感動的美,很多都是來自他們。
他(她)們跟你一樣,上班,賺錢,繳稅,投票,也跟你一樣,會傷風感冒,擔心食品安全,看到Makyo毆打運將時會破口大罵,半夜起來看林書豪灌籃,為他加油喝采。他(她)可能也買不起帝寶,所以每週簽威力彩,跟任何人一樣,努力賺錢存錢,總是暗戀錯誤的同學同事,嚮往和喜歡的人去威尼斯巴黎度假,夢想愛與被愛,追求幸福,擔憂衰老與皺紋,會受傷,會感動,情人節不想自己一個人過,希望每天晚上睡覺時擁在懷裡的是一個所愛的人。
同性戀不是三頭六臂,沒有頭上長角屁股長尾巴,不會施法下蠱,同性戀異性戀在人的層次上,一。模。一。樣。誰有資格,又憑甚麼,剝奪他們追求這些幸福的權利?可是你的態度和決定,卻可以拉高台灣人權的高度,自由與平等的水平,不再默許社會的隱形暴力。更重要的是,讓你的下一代可以不必活在一個被壓抑,歧視,貶低的社會裡做一個次等公民(相信我,你的後代早晚會出現一個同志!)。
讓同志終於可以平等地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終於可以不再被社會道德歧視,被法令剝奪權益的意義,遠大於一年舉行的幾百對同性婚禮。婚姻權是公民權之一,任何合法公民均可享有的權利。
讓他們有機會和每個人一樣,有可能當上盧森堡總理,法國文化部長,巴黎或柏林市長,或只是簡單地在周日午後和心愛的人在公園裡手牽手,散步,溜狗,呼吸新鮮空氣與享受溫暖的微風陽光。
享受生命裡的每一種小確幸。
有件小事讓我印象非常深刻。在同志婚姻法通過後第二天,法國政府發言人Najat Belkacem接受電視採訪時,主持人問她:聽說妳受邀參加第一對合法的同志婚姻典禮,請問妳會去參加嗎?她說:在我回答你的問題之前,請容我對你的說法做一個小小的糾正:這不是一個同志婚姻,這只是一個尋常的婚姻。當然,我會去參加。
你知道嗎,耶穌並不誕生在十二月的(有一說是三月);
聖誕老人的紅衣是1920年代可口可樂廣告幫他穿上去的;
史上最早,也有名,也最多人相信的首位代理孕母是聖母瑪利亞?
你可以選擇相信耶穌誕生在12月25日,可以選擇相信聖誕老人總是穿紅衣,聖母瑪利亞懷孕是神蹟;那是種信仰自由。可是請尊重我選擇不信的自由。
【當一個同志一心追求主的真理時,我有甚麼資格去評斷他?】這句話不是我說的,是自願為街友,為伊斯蘭教徒洗腳並吻腳的人,也可能是當今信主最虔誠的人 -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說的。
以下是選自You Tube上的三段關於同志論述的影片,給願意認真且獨立思考,而不是單純接受教會給答案的人參考: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pjKO-1plDA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CGWozkG0No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z3PGlFbuRI
祝各位聖誕快樂!Oops,是聖誕晚一天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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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心坎裡。 (可是不要再氣了,對身體不好。)
文章寫出來靠夭後,氣消多了。 謝謝關心。
板主說的對極了!!
感謝支持啊!
很精采的論述,可以借轉您的文章嗎?謝謝!
當然, 歡迎轉載.
真的,在一個民主時代、一個文明國家裡,拿著宗教神明做幌子來踐踏基本人權的偽道者依舊比比皆是、令人痛心。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有許多不同的立場,文明教導我們相互尊重和平共處;人人都有抒發己見、聆聽眾言的自由,誰有理由拿他自己的價值觀硬套在別人身上逼迫遵從?更可悲的是拿宗教當擋箭牌!版主所言字字有血有淚,令人拍案叫好,雖然這事端讓我們唏噓不已.然而爭議是進步的推手,路雖然還很長,但至少不是死巷口,就值得。謝謝站長如此的好文.
跟這些網友比起來, 站長實在太沒創意了, 只會寫這樣正經八百的文字. 剛才發現這個: 我覺得電玩那個最讚! http://tw.screen.yahoo.com/blogs/screen-blog-tw/%E6%B2%92%E6%9C%89%E4%BA%BA%E8%83%BD%E9%98%BB%E6%AD%A2%E5%A5%B9%E4%BA%86%EF%BC%81%E7%BE%8E%E6%B1%9F%E7%9A%84%E9%80%86%E8%A5%B2%EF%BD%9E%E7%B2%89%E7%B5%B2%E6%9C%9D%E8%81%96%E7%AF%87%EF%BC%81-060911508.html?vp=1
您好,我也想轉載您的文章,可以嗎?先謝謝了
當然可以,歡迎轉載。
其實,很多事不是立法就存在,沒立法就不存在...陽光下,暗影裡...擋不住的生命各式情態在抽長著...說到底,站長最後選了什麼醬?..滋味如何呢?
吼, 同學, 你故意畫錯重點喔?! 站長後來選阿拉伯辣醬, 重口味, 吃起來才過癮啊~~
講得太好了
謝謝. 也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樣的想法.
拍手~!!!!!
感謝一鞠躬~~ 實在很想叫這位郭美江巫師把撿到的鑽石捐出來做慈善, 不要腦袋裝屎, 還嘴裡噴屎.
吸引力法則您不知道嗎。 我們也感謝他們。 這些蠢蛋即將成就正義公理真信仰。 感謝他們的低智商。沒腦。
我本來還真的不知道甚麼是吸引力法則, 剛才孤狗了一下...知道了. 郭美江梁瓊月這兩位巫師, 一個腥一個臭, 連耶穌都被汙穢了. 不過你說的是, 這兩位自己的低智腦殘, 讓她們的原始醜態現形了! 我想, 這應該是神的旨意.
鏗鏘有力!借轉載,可乎?
當然, 當然. 請用~~ 也謝謝妳的轉載!
因為"信仰"而生的極端言行,甚至進而虐殺無辜者的恐怖行為,當然不只是台灣才有,美國、歐洲或日本這些我們心目中民智較開的先進國家甚至玩得更兇。 這背後的心態很值得玩味,站長不曉得有沒有看過村上寫的「地下鐵事件」、和「約束的場所」,另外「村上春樹雜文集」裡的剖析我也覺得相當有洞見。
我沒讀過村上的這幾本書, 下次回台找來看看. 其實我何嘗不知過度激進的信仰往往帶來的是災難. 我曾和一個從小認識的朋友, 只因為她要求我讀聖經聽福音, 鬧到後來我們已經完全不往來了. 起因說來還很好笑, 我說, 我很願意把聖經當小說讀. 她說, 怎麼可以?! 那是聖經耶. 我說, 那我們交換條件: 我讀聖經, 妳讀六祖壇經. 之後來交換心得. 她說她才不讀那些迷信的東西. 所有的神奇之事, 在她的宗教裡都是神蹟, 在別的宗教裡都是迷信. 我實在無言... 她對信仰的熱情讓我實在很害怕, 那次激烈的交談也讓我很受傷. 本來我們對很多事都可以談: 音樂, 文學, 政治, 人生... 可是後來每次見面都只剩她的宗教信仰可聊. 我曾婉轉地表示, 我不介意聊她的宗教, 但如果話題只剩信仰, 那實在很無趣. 一個非常聰明, 善體人意, 很能一起分享, 交情二十多年的朋友就這樣沒了. 我覺得可惜, 但是一點都不後悔. 對我來說, 和這樣的朋友交往已經沒有友情交流可言. 友誼只剩無味可憎, 枯燥無聊的福音傳道, 還是快逃吧 ~~ 有時宗教信仰可以讓人充滿安詳喜樂; 有時卻會讓人變得心胸狹窄, 眼界短淺. 甚至言語無趣, 腦袋空洞. 可是我以為真正的宗教信仰者絕不會像郭美江梁瓊白這樣的偽牧師對她們不了解的族群或宗教, 口出惡言, 甚至汙衊抹黑. 這種人心裡會有愛? 我絕不相信. 我覺得所有宗教宣傳實在應該像酒類廣告一樣, 加一句: 過度信仰, 有害身心健康.
我也是一樣的想法 太感動了! 我可以轉貼網址去我的網誌嗎? 謝謝!!
當然可以, 歡迎轉貼. 也謝謝妳的轉貼!
讚啦!
是閣下不嫌棄啦!
對於基督徒家底「極厚」(到我已經是第四代了),甚至代代有人在教會工作的我來說,遇見這個議題,感觸真是太深了。 我不是同志,不過,這陣子,光是在家裡說句挺同志、挺多元成家法案的話,都會遭到關切、奚落與冷言批評,真難想像真正的同志所面臨的艱困處境。 曾經深入理解基督教信仰的我,全然明白:一個宗教,絕對能超越道德、法律的力量,全面扭轉一個人的思想與行為。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包裹著愛、救贖的糖衣,卻建立在二元論的排他思想上,不僅歧視同志,還歧視女性、異教徒⋯⋯。(我所在的教會,到現在,結了婚的「姊妹」都得「冠夫性」。更早以前,女性甚至不得在聚會中發言)有時候,甚至是反智的。(美江的傳道短片,事後看起來很荒謬,但是在當時集體催眠的情境下,完全有可能全盤接受。我曾經聽過講道的人說:「你們什麼都不用想、不要想,跟著我們做就是了。」底下聽講的人照樣「阿們」、「阿們」。) 後來,我從教會離開,卻沒有停止對靈性的追尋;整體身心狀態,卻自由許多。 多言了,只是想跟站長說:文章寫得真好!網址可不可以借我轉在facebook上?先謝謝!:)
我自己不信任何宗教, 但是從小接觸過各種宗教: 高中時代去摩門教學英文; 大學時跟著佛學社團去寺廟打禪七... 我喜歡敦煌的石窟, 也喜歡羅馬梵蒂岡教堂裡的壁畫. 朋友日子難過時我也去聖母院點蠟燭為他祈福禱告; 回彰化老家時, 我也會去城隍廟, 鹿港龍山寺燒香拜拜. 我對任何宗教都不排斥, 但是也不會成為信徒, 因為我總相信當一個人想為善, 他只需要說服自己就好, 不必假求一個神, 佛或主. 當然, 我完全可以理解當有人陷入困境尋求解脫與救贖時, 信仰可以帶來很大的幫助. 極端的信仰總是帶來絕對的排它, 這是我始終無法接受的. 從前遇過兩個信仰非常積極的朋友, 一個是佛教徒, 一個是基督徒, 兩者的行為與思想模式都幾乎一樣: 拒絕接受與他們想法不同的事物. 而且對於他們不理解的事情, 攻擊性很強. 我覺得好可惜, 宗教不應該是這樣狹隘淺碟的. 我相信, 愛是人類天生帶有的, 恨與歧視卻是後天教育出來的. 妳願意將網址轉放在妳的臉書上當然好啦, 是我該謝謝妳. 也謝謝妳這段真情的分享.
看完這段文章真的很感動 可以轉載分享給更多朋友看嗎 謝謝
當然, 當然, 希望更多人知道真正的平等是爭取來的. 謝謝妳願意轉載給更多人分享.
我也要分享,我一邊看文章一邊點頭說是,也有大吐一口氣的感覺啊!那些反多元成家的人除了反對同性戀其實也表現出他們害怕自己心裡的黑暗,感覺好通通過法案其他人通通會來破壞他們的世界,掠奪他們的財產,每次看到那些發言就只能搖頭!謝謝版主的文章啊!
妳說的真對,郭美江和梁瓊月這兩位牧師表現出來的就是無知。 對不了解的事物的無知產生恐懼,為了掩飾其恐懼,懦弱與無知,只好裝神弄鬼一番。 其實就是這種無知生恐懼,恐懼生歧視,歧視轉攻擊的心態, 讓社會產生不安與分裂。 她們散佈的不是真理福音,是歧視與仇恨。 台灣社會其實真的不需要這樣的東西。 謝謝妳願意分享出去,是站長的光榮呢。
本以為可以用眼睛吃到卷餅的,沒想到看到了精彩的一篇文章。剛剛才結束台灣探親之旅逃回雪梨,在台灣20天見到的人話題不是圍繞著結婚生子就是多元成家方案(是因為我很明顯是同志但家裡卻希望就算不結婚找個人生小孩也行,但我已和我另一半11年了)。這些話題裡給我的最後結論是,原來長輩急到彷彿要找個公豬趕快幫母豬交配,有無愛不重要,重要的是生下小豬。還好只有20天,要不我真的好像母豬等待交配了!
(母豬...對不起, 實在忍不住..:))同學, 抱歉, 沒讓妳眼睛喫到捲餅. 我認為要改變台灣人對同志的看法還有一段路要走, 父母對小孩的看法總是很一廂情願, 只有極少父母認知到幸福快樂比有無下一代更重要. 請接受我對妳和妳的另一半真心祝福.
說得太好了,請問能否轉載呢?:-)
當然, 請用力轉載出去吧!
站長您好,我從酪梨壽司那裏發現您的網站,看到這篇文章,內心十分感慨。想請教一些問題 ,因涉及個人隱私,可否私訊給您?
當然, 請寫到我的私人信箱: chungtaoh@gmail.com
大哉說~~ 請惠允轉載~~
當然, 當然, 請用力轉載出去.
同性戀是基因問題,跟甚麼違反自然、墮落無關! 這些神職人員拜託也有點常識好不好? 對同性戀者而言,喜歡同性就是自然啊! 這些假道學者,打著宗教的旗幟來傷害人,真正的宗教家不會這樣無理的。
說得很是. 可惜, 太多信仰者完全不會用自己的腦袋思考, 只會無條件被灌輸教會的單一思維. 這些人如果只在家裡看電視也就算了, 偏偏還要自以為是地出來指導他人. 剝奪別人的權利和自由, 還大言不慚博愛,真理. 這種人真讓人看不起.
我們都是人,都想有伴侶,戀愛,成家及共同扶持 性向很多是先天的,他們的性取向如同一般人的性取向一樣平凡且正常 只是為與傳統或教義違背,就硬要剝奪他們的權利,完全說不通
是啊. 很多人只會從自己(教會)的角度去狹隘地思考, 完全不會從廣義的人性和人道的角度去想. 法國也有一群這種人, 看了叫人生氣. 謝謝妳的出聲支持.
看了很感動~ 我只是一位國中生, 在數個月前才接受了自己的性向~ 很高興能知道外面有人支持著我們, 而不是只有唾棄與歧視! 謝謝~
連美國都完全合法同志婚姻了, 怎麼會覺得被唾棄和歧視? 你知道蘋果執行長Tim Cook在一個訪談裡說: 身為同志是上帝給他最好的禮物. 你以後也會明白這句話的.
人權天賦,就算同志婚姻尚未法制化, 也不會、不應受到任何歧視。 真誠的接受性向,比那些偽善者的醜陋嘴臉不知好了多少倍。
雖說"天賦人權", 可是認真看來, 多數人權其實還是爭取來的. 人生真的很短, 給你這句話按讚: 真誠的接受性向,比那些偽善者的醜陋嘴臉不知好了多少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