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個朋友寫信來說,看到某日報報導引述我說:Chochoco是全台最好吃的巧克力。
非常震驚。我沒有龐大的媒體資源作後盾, 只好在這裡藉自己的部落格做澄清。
事件始末:今年二月我應邀對TVBS雜誌內部員工演講,講題就是巧克力。演講完,我提到最近在台灣嚐到一家巧克力水準不差,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試試。
我萬萬沒想到在一個非正式場合演講的話,竟被TVBS記者葉佳彬拿去曲解引用。該記者在2月17日的TVBS雜誌上登了一篇關於Chochoco的報導,裡面用了移花接木的手法,先引述一段我在演講裡對頂級巧克力的描述,然後接上一段Chochoco的巧克力品質描述,讓人誤以為那是我對該巧克力的評價。
TVBS記者葉佳彬撰寫該報導時,沒有採訪過我,刊登前也不曾告知我。報導出現後,該巧克力店未經TVBS雜誌同意,自行將之改版做成廣告DM,並發散給消費者,標題就是:美食達人謝忠道力薦:全台最好吃的巧克力。
我知道後立刻寫信請TVBS總編Stephanie去電Chochoco,請他們銷毀DM,不要再發送。但是該店只是改成將DM放在收銀台邊,任人拿取,由積極發送改成被動的任人索取。我後來再去信要求,店家乾脆擺放TVBS該期的雜誌讓人翻閱。
在此的同時,店家老闆(之一?)劉秀英小姐來信道歉,說因為她身為壹周刊美食記者,不便參與廣告行銷,所以交給廣告顧問操作,為我帶來困擾感到抱歉。但是信中從未承諾銷毀那份DM。
我無權禁止店家擺放雜誌,事情發展至此,自己的名字被利用剝削到這個程度,我深感無奈與憤怒。
沒想到今天的聯合報記者陳靜宜依舊同樣的手法,沒有對我做過任何採訪或查證,再度引述那一句我沒說過的"Chochoco是全台最好的巧克力"。
讓人把話塞到嘴裡,感覺像是被迫吞了隻蒼蠅。
台灣媒體素質極差,不是從這件事開始的,這次切己,讓我深深體會到媒體/商家素質差對個人社會的信用傷害有多大。
在此我正式否認說過這句話,我沒嚐過全台的巧克力,更沒資格說這樣的話。
無論是TVBS記者葉佳彬或是聯合報記者陳靜宜, 或其他媒體都不曾採訪我對Chochoco巧克力的看法
而且,因為噁心,我也不會再碰這家的巧克力了。
我不是媒體說的美食達人,也從來沒自認為對美食有多了不起的見識,有的只是對食物對人的熱忱和關心。這一點是有自知之明的。
我相信,再卑微的人也都愛惜自己的名聲,如果你不自重,也得不到他人的尊重。這句話對個人,媒體,商家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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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太倒霉了!!!
我是潛水客
看到這篇都忍不住上來叫一下這些人也太糟糕了吧!!!!
嗯,其實甜點的水準用眼睛就可以看出來了
你上面放PH的照片,加上那個title,搞不好會被店家或記者拿去說:
美食專家謝忠道對chococo的真實看法---與Pierre Herme 相提並論!
正因為台灣記者(無論平面或電媒)的水準低落
讓我捨棄原本想跳進這行業的想法
但是慶幸網路世界發達
讓我們能接收不同的資訊來源
不至於像以往被媒體牽著鼻子走
您與媒體交手的經驗豐富
希望不會因此打擊您分享知識的熱情
讀者並非都是傻子
加油啦!
沒問題!! 我會一直點!
Chochoco也算是受害者‧如果是話應該對方應該已經氣到跳腳了吧?
TVBS疑似拿了他們廠商的錢做假廣告‧那Chochoco也能算是受害者嗎?
我真的很不想說‧什麼這麼多人喜歡用自己的朋友做比評論‧他們說的就是對的嗎?
那我也可以說我朋友在某某某‧透露什麼什麼的。
我也覺得六樓的 先生/女士 說的很感同身受。
還是請樓主別把他人的全名寫出來比較好。
不實的廣告怎能讓人對這家產品有信心呢
一點商業道德也沒有阿
大家一起努力點
支持站長!
說明
你好,我是聯合報的陳靜宜,不是張宜靜。很遺憾原本看來的一番美事,帶給你這麼多困擾,採訪該店當時,業者確實提到了您對該店的讚許,而事後我也向雜誌的葉佳彬小姐確認,有採訪錄音為證,提到您確實肯定該店品質。
因為不涉及詆毀(當初是這麼想),因此未再向您查證,是我的疏忽。
您在美食界確實備受尊崇,我也是您的讀者,對您的見解、學識與經歷十分佩服,是我心目中的美食達人。
不過隔行如隔山,媒體是有些「行規」,只要跟媒體接觸的那一霎那就已經是採訪了,即使有時有人會交代「這段不要寫」,記者會狠狠地點點頭,但事後還是會寫出來,而且變成標題;有時您說三分,他偶爾會誇張到五分,媒體就是這麼可惡,但也不否認他確實是一體兩面,總讓人又可愛又可恨。
我能體會您或許有被「利用」或「消費」的感覺,這樣的感覺確實很不好受,不過我想業者會如此看重您的評價,或許換個角度看,說明了您的評價對於台灣餐飲業的鼓舞或肯定有多大。
請恕我斗膽,我反而希望您不要吝嗇您的讚美或肯定,或許店家原本只有六十分,經過您的讚美獲肯定而進步到八十分、一百分;以您對世界美食的見解與看法,如果能被您肯定,相信對台灣本土餐飲產業一定會有所幫助。
以上是我誠懇的想法,無意辯駁或挑戰,最重要是希望您能消消氣。
陳靜宜 敬上
我說的那幾個在媒體做事的朋友,我ㄧ點都沒有站在對方那邊,我自己也很厭惡那種行為,而那家巧克力店,我覺得說有可能屬於狀況外的那種,現在被大家把文章轉來轉去也很丟臉,對個剛開始營業的店來說應該是件不名譽的事。
我自己也是文字工作者,我當然能感同身受您的立場。這件事情只是凸顯出店家與媒體都想利用別人的背書,卻不想花力氣與時間去求證的事實。這樣的事情對作者來說是無奈又無力。
或許店家原本只有六十分,經過您的讚美獲肯定而進步到八十分、一百分;以您對世界美食的見解與看法,如果能被您肯定,相信對台灣本土餐飲產業一定會有所幫助。---->以上就是不實廣告的最佳註解。
坦白說,您的說法令人瞠目結舌到了極點,我以為有幾分事說幾分話是常識,但看起來記者的行規卻比較像孔子在批春秋。
那麼就像您會在一開始就更正自己是陳靜宜不是張宜靜一樣,站長出來澄清自己的話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還是如果他說,嗯,雖然你叫陳靜宜,但我覺得張宜靜比較好聽,所以我要繼續叫下去,希望有一天您也能進步到去改名嗎?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的,有人會被人為是達人,最基本的素養是給予品嚐的食物正確(至少誠實)的評價,公信力與他人對其信任是這樣建立起來的,如今被這樣無端拿去作店家的廣告,也難怪站長要氣急敗壞地澄清。
羅馬也不是一天崩壞的,如果記者朋友們都像您一樣摒持著這一種所謂的行規,信筆胡說、強作解人、誇大其辭,那也就難怪記者的信用在當今台灣社會會如此不堪了。
對方已經告知.,1.他並沒有在替店家背書 ..陳小姐的回覆就像硬凹
硬凹就了就是你的話 ,那啥事都可以硬凹..
講白點就是這樣..
但如果說今天福特出了一款車
汽車雜誌上特別推薦說這輛車好
好得就跟賓士汽車同等級
這不就是這為記者小姐想表達的
即使這台福特(六十分),但是你只要坐在裡面想像自己開的是賓士車(一百分)
就算是外表、性能甚至售價都不同
但還是行得通的
另外"隔行如隔山""行規"
這種話都說出來了....
那我從前在報章雜誌上看到"謝忠道"這個人寫的文章
並不是站長?
還是這位陳小姐其實本業不是當記者?
所以她的本業另有規定....
否則看在大家都是同行,都是用筆討口飯吃的人
下筆應該要更謹慎一點吧!
站長...
現在光明燈可以在線上點喔!
快去吧!
另外,我在想直接拿店家提供的文案改寫成"報導",不曉得是否也是美食線記者的"行規"之一?
想想這幾年來鬧的一些根本不該是新聞的新聞(或曰笑話),例如那些假米其林星星,1+1=2星餐廳來台,以及不久前的初音鮨雙星事件,加上這一次,我們才發現報紙上看起來板著臉一副權威的文字,根本是店家提供什麼就寫什麼的結果,幾乎不需要什麼查証,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的新聞稿。
如果連最基礎的事實都不被尊重,查証的工作都不做,那我們對這些報導還能期待什麼?
心誠則靈,有拜有保佑
http://tinyurl.com/byquj5
http://tinyurl.com/ce7vhb
網路上看到這兩間....免費點燈
那就先點一點再說吧!
然後再去佛光山那邊繞繞
(巴黎我唯一知道的宗教團體,
在Vitry sur Seine那邊)
再不然....入境隨俗
到聖母院轉轉點根蠟燭
再不然那邊遊客那麼多
沾沾人氣也好
趁這個假日去撿顆蛋吧!
嘆氣~
不管是之前的酪梨壽司事件/這個謝大哥的評論事件,都只看到媒體的新聞能力退化!!忍不住要質疑以前在學校老師灌輸我們的研究方式/新聞公正態度在哪裡?!?
今天在甚至在中天新聞還看到翻拍網路舊片"傳便便拜拜組",大剌剌的KEY上 獨家報導....
一個超過3個月以前就在流傳的網路影片,現在拿出來秀,竟稱的上獨家!
雖然我自己在媒體產業工作,也算是靠媒體吃飯,但真的若非工作需要早已不看台灣的媒體節目了。
明明是一件很單純的事件,叩上這種民族意識的帽子,就好像顯得非常有正當性
好像所有過錯都可以視而不見
但問題的本質是:你們沒有經過當事人的許可就濫用其言論
這麼簡單的事實,卻用一堆不相干的理由來包裝說明
我想,要從媒體人嘴中說出抱歉或對不起,應該是無需期待的
因為對他們來說,錯誤不會是他們造成的!如果有錯,也是民眾害他們犯錯
關於聯合報記者的發言
我覺得她自己渾淆了發言身分與發言內容了!當她要以一個普通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報導文章的時候,她個人是可以因為某個報導的完整陳述,因為填補了原本自己片面的認知,因此對店家的整體認同分數可以從低分成長到高分,這也是為什麼新聞媒體需要完整公正的原因。
但她身為媒體人進行一次採訪的時候,是不能設定期望值要把被採訪對象刻意轉化到某個事前設定好的基準之上,倘若如此,那是一種Promotion Skill而非新聞評論了吧。
支持你喔
站長:今天和朋友聊天 剛好提起你 是一位個性溫和非常親切客氣有禮的人
沒想到竟然被欺負成這樣子~唉~
我們現在都知道也清楚 整個件事的始末和真相
只要有機會 我一定會跟身邊的朋友譬謠
請大家告訴大家的
支持你喔
怎麼都沒有人想到在發生之前
先問一下這個名字的主人也就是站長的意見?
在網路上要轉貼文章
還會有人留個言,事先告知一下是不是可以轉錄
與其在這邊大放闕詞所謂的行規還是解釋媒體操作手法之前
應該先道個歉才對吧!
不管怎樣,有膽做卻沒膽把事情承擔下來
只會把焦點模糊
我想站長一點都不在意"美食達人"這個名號
但是自己的名字被人拿來炒作
拿來做商業行為,不管是什麼人都不會感到高興的
其實他也可以採取更激烈的行動來表示他的不滿呀!
唉....這世道...人都變了
我早就幾乎不看電視/報紙/雜誌的任何新聞
(最多就網路新聞瞄兩眼,而且只是參考,完全不會立即採信)
(PS就連標題,都很明顯情緒化/主觀意識,只會令人發笑)
雖然如此,仍然為你感到氣憤!
我也不會在台灣吃Chochoco品牌的產品。
葉小姐未經過您的許可‧報導呈現媒體‧葉小姐真的事需要出來道歉
店家也未經過葉小姐的許可使用報導再加上在廣告上面複製文章以及附加其他文字敘述‧講實在已經有侵權的嫌疑了‧竟然未經過允許導致謝先生的不滿這應該跟葉小姐不相關了。
陳小姐經由參考葉小姐的文章‧再經由自我敘述方式呈現在報章雜誌上面‧我已經不知道你的文章可性度還剩下多少‧在看了妳的文章說法‧事後有跟葉小姐做過確認‧那你再寫這篇報導的時候有先詢問過葉小姐嗎?那你所謂的事後是因為謝先生的不滿‧還是什麼因素‧我不知道‧但是在個人立場的感覺‧我的想法跟19樓一樣‧妳事在硬凹嗎?
PS 謝先生或許沒個人觀點不同‧我也不事說謝先生把全名寫出來是錯誤的‧就像是謝先生認為這事虛為的做法‧只是我的做法比較不一樣‧有冒犯之處請見諒。
法律問題
Chochoco已經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的不實廣告建議大家向公平會及消保官檢舉
聯合報記者沒有確實查證
就引述別人的報導
尤其是如此誇大的斷言:<Chochoco是全台最好的巧克力>!
除非嚐過全台的巧克力
誰能下此定論
就新聞專業而言
記者對此種斷言應該要謹慎查證
聯合報的美食記者既然承認是自己的<疏忽>
就應該要道歉!
既不道歉 還以<媒體就是這麼可惡>自我辯護
令人搖頭
沒有錯 這件事記者不構成誹謗 也不一定有法律責任
但是法律之外
還有新聞倫理
評論可以誇張
報導引述卻不能捏造 無中生有 或者誇大不實
這是新聞倫理的要求
建議陳小姐再想想看
你欠讀者和謝先生一個道歉
因為你是記者
記者要為自己的報導負責
現在的媒體記者大概也不必外出採訪,
google一下找一些部落客文章,
「聰明點的」會稍微更改一下用詞,「不用功的」根本通篇複製貼上,
更惡劣的還不會說明引用了哪位原作者的文章呢。
再說,網路明明謠言就很多,身為媒體竟然也不做查證動作,
實在是...離譜二字已不足以形容這種現況了...
支持你
置入式行銷
說起來除了最無辜的站長
這件事的受害人也包括 葉小姐與 陳小姐
報業在這些年經過INTERNET網路興起無遠弗屆的強勢下
已經演變成一個不能靠讀者只能靠廣告業務來生存的媒體了
而廣告業主很清楚在報紙上刊登純廣告的宣傳效果其實很低
要求報紙將廣告"新聞化" 以製造及建立其產品可信度的假相
(不管是電視新聞媒體或是報業都是一樣的採取"置入性行銷"手法來廣告商品)
也因此所謂記者 很多時候等同以前廣告公司的 "文案"
而他們的總編輯 也等同以前廣告公司的"創意總監"
因此當站長到TVBS 演講巧克力的同時 (或之前)?
該公司的廣告業務頭頭應該已經跟"創意總監"合作找好合作的廠商?
準備利用這段內容來好好地開發潛在客戶並就此海撈一筆廣告收入?
反正利用名人公證比自說自己瓜甜的廣告更具說服力?
當然要把這個天上掉下來的肥羊禮物好好地賣一個好價錢?
同樣身在報業媒體的廠商?
當然深知其利用媒體炒作的廣告效力?
因此一拍即合?
能夠如何透過雜誌及新聞媒體宣傳之餘自家發行DM大肆宣傳?
當然更是勢在必行的手法?
已經都花錢印了DM?
哪能說不發就不發啊?
目前只要能夠道歉一下讓被白白利用的那個名人消消氣就好了?
廣告費已經花了?
怎能夠不變本加厲地從消費者的身上賺回來?
至於報業與雜誌媒體?
反正只要不引起法律糾紛 (問號的妙用一定要學會 看我每句都要加問號就知道)?
大筆廣告費用安然入上面老闆的袋就大家平安?
誰還顧得了其他? 老闆叫我寫誇大不實的廣告稿 安能不乖乖照寫?
所以在這個事件中的兩個小記者其實都是按圖說故事的"說書人"罷了?
廣告收入上的分紅也不見得進得了她們的口袋?
在網路上被罵得狗血淋頭自己的專業素養受到大家抨擊?
是以可以姑且並列入這事件的受害者同情之?
是以所有的道歉真的都只是以"消氣"為前提
只要站長不氣了
就可以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反正讀者的記憶是有限的
明天還有明天的新聞/廣告呢
至於真的相信新聞道德商業道德的消費者?
恩
這年頭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大家提醒大家
不自己考證就輕易相信別人的話
是該付出一些代價的
我想提出另外一個看法(這是大概當媽的人才會這樣想),可是我真的很想說,現在的小孩都教得太乖了,主任也許告訴記者這樣做沒關係,或是大家都是這樣發稿的,於是教得很乖很乖的小孩便忘記了用自己的良心掂一掂,抄襲別人這樣好嗎,張冠李戴這樣可以嗎,別人沒說過的話可以報導嗎,對他們來說可能沒差呀,跟念大學時候抄學長功課一樣啊,因為【大家都這樣,所以多我一個沒差別】,或是【何必辛苦做,錢還是一樣照拿】,比爛啊,反正事情揭發出來你有什麼辦法可以制裁我,完全沒有嘛,抓到而沒有懲罰的罪行是不能竭止人繼續犯罪的。
良心在那裡?誠信在哪裡?或者這些都不重要,你只要自己可以出糧,有錢賺,就好。這樣和賣黑心奶粉有什麼不同,喂給大眾的都是假的。
(我好奇問了在香港住很久的父母,他們說打小人用自己的鞋打才會狠而有力,特別是用拖鞋,而且神婆會幫你罵,罵得好的話要包雙包的,這消息你大概用不著,哈)
那位記者,說得言論根本就是鳥話,想用蠢話歪理說服人……,是想讓人知道這位記者自己的人品和職業道德有多差吧?!
記下來了,她的名字,以後看到她寫文章報導,不只聯想到蠢這個字,也記得會打折再打折。(跟您說要打三折五折無關,而是我個人觀感)
為您愛惜自己的聲譽,打氣加油。
尤其是那個陳小姐太會硬凹 ,你不求證不負責不道歉的三不政策真讓人反胃>_<
得了便宜還賣乖!!!!利用了人還說是看得起你!!!!
那所有的仿冒盜連照這麼說都還是榮幸囉??簡直莫名其妙.....orz
我們都是他的讀者。
裡面有一個噗在討論關於你的這件事。
所以我們上來支持你囉~
http://www.plurk.com/MADAMED
此為網頁,所以你會覺得,你的流量變很大。
我只是想要說....
站長努力耕耘所得到的美食達人的名號
並不是用來做商業活動的
所以如果有人想以這個名號來營利
我想這不是他所樂見的吧....
這樣解釋有沒有好一點..
雖然是題外話,可是現在大街小巷這麼多
自稱某某達人的
有幾個真的是在這領域真的有所成就
香港人跟我說香港來的師傅
脖子上掛的金牌是買來的
我也聽過某位名廚在電視上教人炒飯要加水才不會沾鍋
但以美食資歷來說,很少有人跟站長一樣吃過這麼多好東西吧!
(說這句話時,心裡是嫉妒又羨慕)
所以如果真的是站長大力推薦的東西
那應當就是好東西。
只是在整個事件裡,
不但沒到好處(如果代言還有個代言費可以拿)
要是那間店表現得不是很好的話
還會影響到自己的名聲咧!
我覺得記者跟商家有沒有毀謗到不是問題
而是連當事人都沒有問過一聲
就拿對方的名字來大做文章
寫作立著還有著作的智慧財產權
仿冒商品商標是侵權
所以被冒用名字這個問題....可大可小吧!
要是記者跟商家有誠意一點
把站長的名字拿掉,道個歉或許還好商量。
不然站長先把存證信函寄給這三位
大家看著辦吧!
再不然就是把事情鬧大....
台灣現在的媒體稍有風吹草動都很樂意出動
而且還是挖對手的牆角
只要一曝光....商家的商譽 記者的公信度....都會受到挑戰吧!
站長....有句話叫心誠則靈
所以打小人帶著誠心誠意自己來吧!
剪個小紙人寫上對方的姓名生辰八字的
然後一邊用自己的鞋打小人一邊說 打你的小人頭 打你的小人腳
以前看電影不都這樣演的嘛!
>>2.演講後我確實提到Chochoco, 但是那是場TVBS內部的員工演講, 不是公開的. 換句話說, 本來不該被當作公開評論, 遑論背著當事人引用. 好像你自家喫飯可以不顧餐桌禮儀, 因為那是不該被拿出來公開的.
我回:
其實大哥的那ㄧ場演講就是公開場合. 觀眾可能只是ㄧ個固定的族群 (雜誌的員工), 但是你還是在那場合下, 跟ㄧ大群你不認識的人演講. 自己其實就要注意. 如果葉小姐引用錯誤, 寫了你沒說的話, 那是她判斷錯誤.
可是你又說你確實有提到 ChoChoco, 可以分享一下你到底說了甚麼嗎?
你跟陳小姐說你會更改她的名字, 因為你在文章裡寫錯了. 你並還沒. 如果你說, 但是沒做到, 讀者對你的可信度也會因此下降. 所以你在公開場合裡到底對 ChoChoco 下了甚麼評論? 可以分享ㄧ下, 讓我們這群沒有參加你的演講的人自己下判斷嗎?
在大家衝著要葉小姐道歉之前, 我很好奇聽聽她的說法.
記者不管你在公共, 或者私下講的話, 多少都會引用. 台灣媒體並沒有那麼糟, 忠道大哥住在巴黎, 可能一些善良面注意不到.
就這樣
吃巧克力去
但從這些留言一路看下來,我發現了求財若渴的店老闆,
在知道謝忠道本人並無意幫她們的巧克力背書後,
還是在做這些事:
1.轉主動為被動的放DM在櫃檯
2.沒有拿掉謝忠道背書的文字,讓這些DM繼續流傳,繼續誤導消費者
3.老闆說自己是媒體人,把廣宣責任都推給廣告顧問
(那現在你的廣告顧問弄出問題,如果你覺得有錯,為什麼不制止?還是你覺得廣告顧問沒錯嗎?)
綜合以上幾點,我將心比心的想了想,
如果我會這樣做,就代表:我愛錢!!賺錢比道歉重要啦!
媒體人一定了解謝忠道的評論對我們網友很有影響力,
在話說死之前,能多利用謝忠道一天就多用一天!
還有
為什麼我覺得好像有幾則留言是同一個人留的?
說什麼~我是看你的介紹去吃的,而且真的很好吃之類的,
連續口吻差不多的兩個人這樣講,
讓我笑了!!!
我沒有吃過這家的巧克力,不知道它是不是算"便宜"
但是光看記者跟店老闆的辯解,
再加上趁亂繼續打廣告的留言,也真的讓我噁心
所以,我以後一點也不想碰Chochoco這家店的巧克力!
以上
這是謝忠道粉絲的心聲!(挺)
PS.Mary是偶花名。
不誠實就是最嚴重的事
哈,#43, 44, 45 這三則留言是來亂的嗎? 一下幫說謊的人辯解,一下叫受害者"別息怒了"?葉小姐是不是故意的? 當然是,為什麼不是? 把沒有的說成有,還把對不同巧克力的好評價移花接木到他要"報導(?)"的東西上,不管是為了誇大增加可看性還是有其他動機,都是要有很強的意圖才做得到吧?
店家未經同意把這種評論大張旗鼓的印成DM,要是事先不知情也就罷了,當事人鄭重澄清要求更正了還繼續投機地佔人便宜,故不故意?
陳小姐作為記者,不去採訪本人,而是以近乎以訛傳訛的方式複製別家媒体的採訪(嗯,有錄音為証),改寫成一篇看似報導的玩意兒,還用荒誕的邏輯辯稱因為這是椿美事,所以可以被允許,渾不知道這已經是說謊一般的行為,即對不起讀者也對不起被引用的人。
這整件事不嚴重? 那就看你覺得不專業、不知誠實又不知羞恥是美事還是醜事了。
還有,既然不是誠實的人,我們要怎麼相信該公司上天花亂墜的文宣,那些什麼多用心多頂級的食材與製作是真的而不是黑心貨呢?
怎麼有些人貌似來當說客的呢?
"記者就是要把好料報給讀者" 這句話是成立在事實上面吧,
如果他的內容只是他未經同意就偷來的評論,
那基本上他自己也無法擔保那是真的好料吧?
媒體的素質之所以會越來越差,就是建立在此鄉愿上.
"沒有這麼嚴重吧""他也不是故意的"
聽到這個就令人不悅,就算是過失殺人也是有罪的好唄.
今天媒體人自己縱容自己毫無道德與尊嚴的濫用你們的資源
只是在自毀池城,就像一些美食節目到後來已經毫無公信力一樣.
以後就算在怎麼宣傳,都不會有人再相信你們那"打七折"的話語了.
後來一串留言更讓我目蹬口呆, 講些五四三,
息怒是一回事(反正生氣也不能解決問題), 但變得沒有對錯是非,
因為沒有對錯是非,臺灣政治面完全沉淪,
是因為人民沒有對錯是非觀念嗎? 老天!
抵制 chochoco!
投書給別的媒體吧
雖然都是一丘之貉
我想對於同業的負面報導會有興趣的
搞不好還會把三分的可惡誇張成五分呢
這家巧克力我不會吃了
繼續啃我的白象牌去....
前陣子經過新聞媒體大肆的報導,又剛好居住台中,喜愛巧克力,於去前往Chochoco嘗鮮。在收帳的櫃臺上,確實看到那份廣告,我拿了一份回家。看了那份廣告(報導),大感驚訝,因為那份廣告給予讀者的訊息是,您的受訪和讚美有「代言」的意味。(該報導還附上您的資歷與美食作家身份等等)(ohlala.....)
心想,一是您怎麼會來「代言」?(我不相信,因為該篇報導非常粗糙)二是該巧克力並非如此天下無敵的美味以及品質價格皆優,三是我懷疑那只是行銷手法之一(味覺麻痺的人是需要靠廣告、美食達人之類幫忙提升味覺的自信)
稍微觀看版上來自相關媒體記者的留言,我相當不以為然。該廣告、報導,被陳記者認為「原本看來的一番美事」,對於一般消費者與看該篇報導的讀者我,根本認為是「莫名其妙的事」。任何報導或推薦,只要沒有經過當事人的首肯,公開地任意的轉述、轉載,就是不尊重(甚至涉嫌不實的剽竊與抄襲),不尊重自己(店家對於自己巧克力的熱情和誠信)(媒體人的專業素養),不尊重沒經過同意的謝忠道先生,不尊重消費大眾(把大家當沒味覺沒腦袋的笨蛋)。這樣的媒體與店家在不自覺中破壞自己的誠信,卻不自知,實在可嘆。
我常想著,行銷是好的,但言過其實的行銷便是一種欺騙。如果對於自己的產品是有熱誠,那就應該更專注在該產品品質與服務的努力,而非要倚靠過渡的各種包裝來增加信心與吸引顧客。
謝先生,加油~
TVBS周刊向謝忠道先生致歉
此致 謝忠道先生敝刊(TVBS周刊)於第590期第94頁報導「美食達人謝忠道力薦全台最好吃巧克力…」一文,未經同意即引述您在本刊員工訓練講座上的演講內容,造成誤解,並引起您極大困擾,在此本人僅代表TVBS周刊向謝先生表達最深的歉意。
謝先生對於各種食材的研究精神和精闢見解,一直是美食界中的翹楚,亦是本刊所有同仁的典範。對於本次事件造成謝先生的困擾,本刊再次向您致上誠摰的道歉,並祈求您的諒解!
梁玉立 敬上
TVBS周刊總編輯
與其無奈,不如積極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這樣的事件,不同的立場會有不同的看法。例如,有些消費者會認為多虧了那篇報導,才讓他發現台中也有好吃的巧克力,大為驚喜,甚至大為感激該篇報導或廣告DM。或者以媒體工作者而言,會認為民眾有知的權力,他們被賦予如此的神聖任務與義務。對商家而言,更是最大獲益者,從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何樂不為?!
但,對從天上掉下來的鳥屎的謝先生而言,真的是鳥事一樁。
頂多收到媒體記者或商家很官方式的道歉之外,又如何呢?大都是不了了之,該店家早就達到目的,聲名遠播。
不如尋求法律途徑,找律師寄存證信函,讓媒體記者與商家知道,在未經過同意,濫用肖像,與移花接木等不實、扭曲、片面的報導,是要負起法律責任。(例如,店家最起碼貼在門口,刊登謝先生並未代言等等道歉啟事)至於,濫用謝先生的名譽,也是要賠償的。
我想,這是更有效的解決此鳥事/屎的方式。(交由律師處理,比起自己鳥半天氣半天,好太多了)
看了上面聯合報陳姓記者與TVBS周刊的道歉,更感覺到媒體手法之惡劣,"打著幫助本地餐飲產業的旗號,就可以行踐踏別人名聲之實"?是非黑白不分,難怪很多人對媒體報導的謬誤早已司空見慣,該記者所言,無非就是顛倒是非、擴大渲染的最佳見證。而TVBS週刊的道歉信也僅寫了"未經同意即引述您在本刊員工訓練講座上的演講內容,造成誤解",重點是謝先生從來沒有像報導中的那樣說過這家巧克力,既然是主動道歉當然得留點空間打迷糊仗,反正雜誌和商家各自的好處也拿到了。
只不過,這家巧克力商家未免太不聰明,這時候竟然還沒做危機處理動作(而且經作者本人反映後還繼續發DM),真的以為反正時間一久大家就忘了?以後在網路上一查關鍵字,這篇文章都會出現,現在商家不捨拿著別人的好名聲做背書的免費宣傳,都已經變成反宣傳了。
加油!
親愛的忠道,上來為你加油打氣一番,別被煩到喔!只是要幫您加油,請堅持您的堅持,因為誠懇的心意還是有讀者感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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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聯合報記者的發言著實驚嚇,原來【媒體是有些「行規」,只要跟媒體接觸的那一霎那就已經是採訪了,即使有時有人會交代「這段不要寫」,記者會狠狠地點點頭,但事後還是會寫出來,而且變成標題;有時您說三分,他偶爾會誇張到五分】,原來【媒體就是這麼可惡】,不過可愛與否,最好還是留給旁人論斷吧。
前幾日掃墓,才聽父親說我的曾伯祖是個流氓,那麼早的年代,進過監獄,身上還刺青,雖然不識字,但是【還是叫台灣日報弄了一張記者證給他】。我一時無法連結這些【事蹟】,看了陳小姐的發言我懂了,流氓會想要記者證,大概就是記者的身分比流氓的架式更為有用,也更加流氓吧。
媒體只道歉而已嗎?補救措施呢?
看了TVBS總編輯和聯合報的記者在此部落格上的道歉,請求謝先生的諒解.但都沒提到什麼補救的措施.
建議媒體主動一點,
在TVBS周刊及聯合報上刊登道歉啟事,回收該期的雜誌等等,
篇幅越大越好,這樣才能顯出你們由衷的誠意.
謝先生,很冒昧的上來湊一腳,以前曾聽人說過"文化流氓"一詞,終於知道它的意思了.
加油!還有那麼多美食等著您去品嚐,千萬不要被此鳥事影響您的味蕾.
建議直接對那些記者..雜誌跟店家提告..
吃東西簡單就好
看到為了一個巧克力 竟然造成這樣的事件有點吃驚
看來美食不太美妙
個人喜歡吃愛吃也必須吃
(不吃會活不下去)
但為了吃造成這樣的事件
令人不敢相信
我認為事情只有那天在場的謝先生及TVBS員工
可以還原真相
說過的話是不能像吃過的東西
消化了就沒了
至於店家引用新聞報導
是TVBS 或聯合報與店家的問題
謝先生只是新聞報導中客觀的"人"的元素
我很難想像謝先生有任何權利
有網友能指點我一下嗎
就吃東西嘛
不要搞得這麼複雜吧
客觀地問一下
看了樓上路人甲的發言,我也很好奇:謝忠道在TVBS的內部訓練裡到底講了些什麼啊?
如果記者是根據謝的話寫的,教育訓練應該算公開場合吧,謝說TVBS沒他的同意不能寫,
這種說法在台灣確實很少見,感覺謝先生有點小題大作了。
巧克力店和聯合報記者則是錯在轉載謝忠道沒同意的話。
談美食何必弄得那麼複雜勒
好像每個人都小鼻子小眼睛的..........是吃太飽了嗎?
首先 我對於 TVBS的內部員工訓練 感到相當大的質疑
人事部門 對於內部訓練都沒有詳細的規劃
這可就是 "學校學一學 出來就亂寫"
我在問 TVBS 的 人事部門就只有這樣ㄇ.....
這就忽略了 "在職訓練" 及 員工在職進修 的意義了
學過 人力資源管理的都知道....
我想 日後很多名人及管理顧問公司都不敢為 某些公司做任何的訓練及演 日後很多名人及管理顧問公司都不敢為 某些公司做任何的訓練及演說了吧.....
關於安太歲 及點光明燈 請看"悄悄話"
不要打馬虎眼
#65 的留言裡說"如果記者是根據謝的話寫的,教育訓練應該算公開場合吧,謝說TVBS沒他的同意不能寫,
這種說法在台灣確實很少見,感覺謝先生有點小題大作了。"
你的前提根本就錯了,因為,這件事情第一個,也是最大的爭議就是,記者根本是自己張冠李戴,寫的並不是根據謝先生說的話!!! 請搞清楚再來好嗎!
#63的留言也夠奇怪
"至於店家引用新聞報導
是TVBS 或聯合報與店家的問題
謝先生只是新聞報導中客觀的"人"的元素
我很難想像謝先生有任何權利
有網友能指點我一下嗎"
被媒体或店家硬塞了一句話說是你說的,是你推薦或代言的,難道沒有權力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 今天又不是謝先生要出來跟他們要代言費或收受什麼回扣好處。只是要別人不把隨意利用自己的名字說謊,散佈不實的、誤導大眾的消息,我想這種權利任何人都該有吧。
因為 比較好的宮廟 都會在初一 或是 十五 為點燈的人念經祈福 幫那個人消災解厄
一般 點燈 都需要備以下資料 姓名 出生時辰 住址 等等......
要不要 小弟幫你服務阿.......
製小人的話 或許我會幫你問一下 道士或是去 "夜總會" 檢一些"木材"/////~我想太多啦 不要理我....
"巧克力店和聯合報記者則是錯在轉載謝忠道沒同意的話。"
不是"沒"同意,是"不"同意,甚至沒說過的話,差一字差很多好嗎!!!
發問人看了自由時報的一篇報導
內容大意是台中一間新開的法式餐廳主廚是MOF!!
這個確實讓人一驚,但是我也很確定的是MOF只限法國國籍者能參加考試
於是我也聯結去看了這篇文章..
只能說..讓我笑掉大牙!!
文章說,該餐廳主廚在獲得MOF之後,又到了巴黎兩間著名的廚藝學校去學習進修,畢業後又到一些星級餐廳實習.......
看完以後,一時不知該做何反應,不知該笑這篇文章的記者無知,或是憤怒他的胡扯...因為根本就是隨便亂掰的嘛...哪個MOF會進廚藝學校當學生阿...更何況最基本的想拿MOF者必須是法籍人士都不知
這樣也可以隨便寫一篇文章出來!?..有種悲哀的感覺
不過這位主廚之後就在自己餐廳網站上澄清這邊報導,他是曾經在學校與某位MOF主廚學習.....
對比"三分寫成五分"這句話..我只能說那多出來的兩分也差太多了...
不知道為什麼,廚師的衣領上總愛繡著紅白藍三色
再不然是衣服上總有個部位繡個法國國旗什麼的
但是....大部份的台灣廚師(99.999%)
1.不懂法文
2.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3.連MOF是什麼聽都沒聽過
4.還有一半的這些人連法國料理都不會做
(他們可能是義餐師傅,台式西餐師傅或是自稱會做法國菜
可是卻沒去過法國,也沒吃過真正的法國菜)
其實在衣服上搞什麼花樣我是管不著
再說這邊也不是法國,規定不是那麼嚴
但是幾次我帶著法國廚師當客座時
他們都會問我,為什麼這些人的領口是這個樣子?
害我只能掰說因為台灣國旗也是紅白藍...
不過看得出來,所有法國廚師對於這個標誌都非常非常非常在意
來這邊說個題外話,緩和一下氣氛囉!
不知道為什麼,廚師的衣領上總愛繡著紅白藍三色
再不然是衣服上總有個部位繡個法國國旗什麼的
但是....大部份的台灣廚師(99.999%)
1.不懂法文
2.是土生土長的台灣人
3.連MOF是什麼聽都沒聽過
4.還有一半的這些人連法國料理都不會做
(他們可能是義餐師傅,台式西餐師傅或是自稱會做法國菜
可是卻沒去過法國,也沒吃過真正的法國菜)
其實在衣服上搞什麼花樣我是管不著
再說這邊也不是法國,規定不是那麼嚴
但是幾次我帶著法國廚師當客座時
他們都會問我,為什麼這些人的領口是這個樣子?
害我只能掰說因為台灣國旗也是紅白藍...
不過看得出來,所有法國廚師對於這個標誌都非常非常非常在意
來這邊說個題外話,緩和一下氣氛囉!
不過....這也算是另一種的灌水衝人氣的方法吧!
原來是忙著在這裡打小人
徵得謝兄的同意轉到PTT (food 跟Gossiping 兩板人氣最旺)
人氣爆衝應該會瞬間破表
而且PTT鄉民對記者更是恨之入骨
這兩篇報導一口氣犯了鄉民三大禁忌(不實、狡辯、記者)
應該會紅爆
放到ptt那兩大版我覺得是絕佳的主意,我支持你!
這件事情的荒謬程度實在令人髮指。
再來就是葉小姐她跑了彩妝就不能做記者嗎?我真的很想問你第一份工作性質到現在都一樣性質嗎?
副總編之前事時報影劇的也不能做副總編嗎?那我以前年收入36萬現在年收入百萬請我的老闆事笨蛋嚕‧我公司也快倒了唷?拜託一下妳到底再說什麼‧想必妳對她們也很了解‧不然什麼會知道她們之前都在做什麼性質的工作?我個人看來‧您只是在抱怨您自己心中的不滿跟謝先生的文章一點關西都沒有‧或許你有陰影吧?當然您可以做解釋‧或是有其他不方便說的原因
強烈建議‧版主這篇文章有人身攻擊的意味‧請刪除文章‧跟本文章沒有任何關西。
如果謝先生今天隱忍下這件事,或者被其他人搓湯圓搓掉了~
那下次一定也會有人比照辦理,繼續塞蒼蠅給他吃,
有沒有那麼嚴重?當然有呀!
謝先生多年來累積的說服力跟可信度,沒必要被如此消費吧?
吃蒼蠅不是你們,當然無所謂。
無冕皇帝也不能這樣不經求證就亂報吧
我才想說要建議貼到PPT 果然已經有高手出招了
真相
又是我 路人甲真相只有一個
引述謝先生的文如下
”事件始末:今年二月我應邀對TVBS雜誌內部員工演講,講題就是巧克力。演講完,我提到最近在台灣嚐到一家巧克力水準不差,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試試。”
在場者的領解或是謝先生的真意
都是應該被還原
謝先生所指的”一家巧克力水準不差”及”有興趣的人可以去試試”
如果是一字不差的轉載
那我的理解是謝先生吃過這家巧克力也覺的不錯介紹人去試試
記者依他的理解做報導如有誇大
是記者專業的問題
到底謝先生你想表達什麼意思
或到底是如何表達的
應該說清楚
真相只有一個
東西不能亂吃
話也不能亂說
這句話就是被人利用的最好證明。
我們是痞客邦 PIXNET的專欄編輯,感謝您用心經營部落格,由於我們非常喜愛您此篇文章內容,
因此我們將您此篇文章放上了PIXNET首頁藝文出版專欄,希望有更多痞客邦 PIXNET的會員閱讀您的好文章。
若有任何問題,請至服務專區與我們聯繫,謝謝^^
http://support.pixnet.tw/index.php
痞客邦 PIXNET
首先,Chochoco只是家努力經營手工巧克力的小店,沒有龐大的廣告預算,開店幾個月以來,只靠吃過的人口耳相傳建立口碑,對發生此事件深感遺憾,也願意公開說明事件始末。
Chochoco鄭重澄清,本店與TVBS周刊、聯合報之間,均無任何廣告業務關係,純粹是因看到TVBS周刊今年2月17日的報導,相信該雜誌的專業,認為謝先生對本店有正面評價,才將其報導引用在印製的DM中,近日才得知TVBS周刊乃引述謝忠道先生於該刊員工訓練講座之談話內容,且未經謝先生同意即刊出,以致本店引用轉載,造成謝先生困擾,在此表示遺憾,並已撤下所有已印製好的DM。
我們也認為有些讀者會因看了本店之前印製的DM,而誤認為謝忠道先生替本店代言,本店在此鄭重澄清,謝忠道先生絕未替Chochoco代言。
但Chochoco也必須強調,本店對巧克力品質的堅持也不容詆毀。Chochoco只是堅持用最好的材料,做出自己心目中最好的巧克力,至於大家對本店巧克力的評價如何、好不好吃、喜不喜歡,都是見仁見智。
Chochoco敬上
報導可以斷章取義,
移花接木;
還可以黑白顛倒,
是非不清!!
這裡些天來在這個小站上的每一則留言我都認真讀了,無論是針對哪個層面的建議看法我都認真思考過。
在此向所有願意理解我的立場的人,認識或不認識的,是否站在我這邊的,我都感謝。同時,對於這僅關係我私人名聲的事情,累得許多人陪我生氣,耗費大家時間精神,我也深感不安。
有人建議我採取法律途徑,但這從來都不是我的初衷。發表聲明的起始目的只是為了澄清事情,當然也是捍衛自己的聲譽。但我從來都不認為,法律是唯一取得正義的途徑;正義,也不是只有法律可以彰顯。
法律以外還有理與人情。因為我個人的因素動用社會司法資源,我不認為這件事有那麼偉大。我一直希望站在"理"字上,也站在"禮"字上來處理。就這一點,我必須謝謝TVBS在很短的時間出來道歉。
事實上TVBS總編梁玉立在貼出道歉信前曾致電告知,已經充分表示對我的尊重。事後我也去電向該雜誌主管表達我的想法,在這件事情上,我和TVBS雜誌之間已經取得充份溝通和諒解,雖然在該道歉信中,說"未經同意即引述在本刊員工訓練講座上的演講內容"一句和我的訴求"不曾說過那句話"是有差異的,但是我不希望在這個細節上再節外生枝,因此希望其他網友不要再我與TVBS這個關係層面上做任何不相干的批評。
我認為所有的謾罵粗口,所有的影射報怨只會自失立場。
因為這兩天的網友留言開始出現一些模糊議題的言論,涉及人身攻擊,甚或發洩在一些個人在它處的新仇舊怨,頗有借刀殺人的意味,這都不是我樂見的。
表達正義感只需要一點血氣,一點理直氣壯,但是"理直氣壯"不表示就該"得理不饒人"。正義感宣洩之後呢?
網路言論向來如此,人多嘴雜,眾說紛紜,你來我往之後,真正值得被認真對待的議題經常模糊消失,只留下一些毫無意義的語言殘渣。
最後謝謝所有關心這件事的人。
謝忠道
應該可以關閉了,免得有心人士藉機發揮!
忠實讀者...
文中許多人稱之的「美食達人」謝忠道,我還是第一次聽到,我想那些激情一面倒的人一定會抨擊我是美食界的外行人,但那實在是因為有太多人自稱為達人,多到讓我很難記得誰才是達人。
我要說的是:很多人以為媒體因為拿了好處,才大力推薦某家餐廳或產品,事實上,有很多自稱為「達人」的網路作家,不也是經常受廠商免費招待,才大力在網路上強力推薦(謝達人敢說自己從未接受店家的免費招待嗎?一般讀者會有這樣的好處嗎?),所以,我從來把這些「達人」說的話當耳邊風,寧可相信用過或吃過的朋友親身感受。
被媒體報導過的店家,會把報導轉印貼在店裡,是很正常的行為,不信媒體的人,這樣的作法對你根本沒有效用,但歸根就底,全部的問題都出在報導的媒體身上,如果真的有錯,不是在這裡道歉就可,而應該在雜誌或報紙上提出更正,我想這樣才對消費者或信賴媒體的讀者夠公平,不懂為什麼,有人要去怪那家Chochoco巧克力店,因為就算10個謝忠道加上10個葉怡蘭的推薦,也影響不了我,因為不論是媒體或是這些所謂的達人,都有自己的一盤生意打算,只有我身邊的朋友親身嘗試過做的推薦,我才會相信。
不過話說回來,我其實蠻認同樓上大大所說,對於達人所推薦的食物,真的是參考參考,而店家會把提到自己的報導放在店內,也的確是相當普遍。
更何況,版主自己也說了,您在TVBS內部演講裡提到這家店,說水準不差,我相信TVBS記者若有做到"採訪"這個動作,版主不至於改變自己對這家店的看法,因此,真正的問題在於這位記者的處理方式,不是嗎?
既是第一次聽到人家的名號,
竟然在毫不清楚對方經歷、秉性、業界風評的情況下也能洋洋灑灑地批評一番。
這間店的問題是在當事者都已經要求澄清更正了,
還硬是要消費人家的名聲到底, 姑且不管其老板心態到底為何,
單就結果論的話其實是十分厚臉皮吧! (這是很客氣的說法了)
前因後果麻煩先看清楚再來護航好嗎
另外, 即使謝忠道三字對你沒有意義, 但能造成的影響力比你是大太多,
因此他謹言慎行有什麼問題?
竟然還要遭你奚落?
我想讓我的朋友們知道:原來台灣的媒體真的很誇張!
另外支持站長的立場,因為沒有說的話就是沒有說,不管好事還是壞事。
說了就是要負責,不然聲譽這回事不就像是場笑話嗎?
我很難想像這位記者在報導者家巧克力店時是否有品嚐過其他家的巧克力.
目前台灣有好幾個進口商引進了幾家歐洲頗具知名的巧克力了.
就這樣隨隨便便不經評比就在報章雜誌上這樣寫
實在很魚目混珠
你支持沒用
要謝兄同意才行啊
不然就得請人到八卦版去做夢了
隔了一天又多了幾個留言
有些留言的觀念還真是讓人匪夷所思
這個世界黑白真的有這麼難辨嗎
層出不窮的媒體侵權引述不正確
我覺得版大跟另一個部落格達人~~酪梨壽司有相同的處境!或許有實際被媒體不尊重的人出面向管理媒體機關等提出案例
這樣的情形才會有所改善
不然,都是道個歉就打完收工,下次不知道是誰又要倒楣了!
記者這樣沒做功課怎麼可以
大大,真的遇到這件事情比吃了蒼蠅還膩味
謝忠道的言論對我有沒有影響?當然有!不只我,我的家人和朋友都影響到了哩!謝忠道代言的東西我會不會去買來吃?如果有,當然會!因為我認真的相信,不好的東西他是不會代言的.
十分厭惡媒體與店家和稀泥,打迷糊仗的態度,Chochoco品牌的產品,我是絕對不會去買的!不僅如此,我還要告訴家人朋友,不要買這家的產品,以示支持與抗議!
謝先生加油!!!
慢慢嚼
我買了你的慢食回家慢慢嚼,裡頭有我熟悉的街道與陌生的口味,融合成一種奇妙的口感!(我會注意不買到這家產品)這間巧克力剛開幕就去試吃了,但沒有令我想買的衝動(還是覺得太甜),
不過店面裝潢跟服務還是ok的~
但看過店家回應的內文,可能以後都不會再考慮去買了~
至於與媒體打過交道的經驗...一半印象是不好的,
不過現在很多網路媒體都是背著相機就可以打著記者的名義,
私底下還是幫公司招攬廣告,多見也就不怪了~
我的想法
知道事情始末,再看見了Chochoco的留言,只想說..又讓我看見了,為了膁錢..都能說謊,
不知道,對自己對大眾對客戶不實在的店家,
有可能堅持自己的品質嗎?是真的用心在做每一份巧克力?
這些點心,真的吃的到幸福和愛嗎?
我很愛吃巧克力.........但我更愛的是吃到的是裡面的幸福和用心
我覺得不誠實的人怎麼有資格說用心說堅持呢?
對這家店我好失望!
我想不會光顧這家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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