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國野味分兩種:羽毛類和皮毛類的,上次談了穿羽毛的,這次說說穿皮毛的。
穿皮毛的又分大和小的,大的像野豬、野牛和野鹿,小的就是野兔了。野味源自狩獵的傳統,過去這是貴族王室的休閒活動,一般老百姓是鮮少有福氣吃到的,只能嚐嚐魚鮮蔬菜,就算是肉,也只有被視為較劣等的豬肉… 還不是高尚部位的肉,多半是頭蹄尾耳腸血內臟。所以,野味向來就是高級食材。
封建時代貴族王公有自己的莊園森林,幾百頃的地自有野生動物密居其中。最好獵的是野兔,體型比家兔大得多,一身灰褐色皮毛,跑起來很快,生起小野兔來也很快,所以法國人說愛拈花惹草的男人”熱兔子”chaud lapin,說急色鬼是”興奮得像隻兔子”。
野兔料理最有名的是皇家野兔lièvre à la royal:整隻兔子剖開,肚裡塞進絞肉鴨肝等餡料,浸泡在單寧很粗澀厚重的紅酒裡,再加上香草香料洋蔥胡蘿蔔等醃漬一夜,再用鐵鍋慢慢悶燉,直到兔肉軟爛。皇家兔肉手法繁複,製作費工費時,過去是皇宮內院的重點名菜,食譜後來發展出有很多版本,也有採用類似血鴨的作法,將兔血另外用來調製醬汁。
野味腥重,所以最常用紅酒悶燉。我吃過一次皇家野兔燉得稀爛,看上去墨黑一片,可以用叉子一杓一杓舀著吃。這類野味法國人不叫其”紅肉”,改用更強烈的字眼”黑肉”viande noire,顯示其色澤更深味道更強的特性。
一般說來,野味的肉質堅韌,脂肪少蛋白質高,味道強烈,動物年紀越大的味道越重,且不易消化,照我們的習慣說法,其實就是很燥熱的食物。熟成於是成了野味很重要的過程。
除了少數例外,野味幾乎都需要熟成,肉質才較軟化且味道較佳。獵來的野味通常先在乾冷通風良好的地方倒吊起來(皮毛類的吊腳,羽毛類的吊頭)熟成。大型動物最長的熟成時間可達八天(也有嗜吃味重的,熟成時間更長),但是絕不能放到變味。所謂熟成說起來好聽,其實是一種肉質開始發酵腐敗的開始,說得難聽,叫腐屍現象(唉,這樣寫還有人敢喫嗎?)。
野味熟成的基本原裡是動物內臟開始腐敗,所產生的微生物入侵到肉質纖維裡,分解蛋白質,因此會產生些微的有毒物,因此不宜多食。
據說,被一槍斃命的猝死比垂死掙扎而死的好,因為後者的肉裡會含有太多的尿酸,對人體不好。
除了野兔,法國人餐桌上常見的還有:野豬cochon sauvage、毫豬sanglier和marcassin - 一歲以下的小野豬。還有牝鹿(母鹿)與chevreuil,一種短角無尾的小鹿。
這是過去的時代,現在打獵只能在規定的季節範圍裡,維持動物繁殖生態的平衡。其實很多傳統野味,比如鹿肉,都是飼養的了。
然而像法國這樣要傳統又要現代,要滿足口慾又要維護生態的國家,野味一味其實是各方權衡妥協的產物,骨子裡文明得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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